坦桑尼亚PVOC认证
根据坦桑尼亚的新消息,坦桑尼亚从2012年2月1日起将实施产品符合性认证CoC, 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属于装船前检验。所有在坦桑尼亚管制目录列表的产品都需要在发货前申请COC,否则无法在目的港清关。和之前的坦桑尼亚装船检验不同的是,坦桑尼亚COC需在发货前申请,一旦货已离港将无法补充COC. 另外,坦桑尼亚COC还需要提交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先进行文件审核,审核通过才能安排装船前检验并获得COC证书。
PVoC方案的主要目标是:
a)确保产品质量、健康、安全、环保
坦桑尼亚人,这反映在受管制产品的范围内。
b)尽量减少通过不安全和不合格的货物进入坦桑尼亚的风险在出口国家实施合格评定活动。这是否有助于确保消费者不受不安全和不达标的影响而坦桑尼亚的制造商则没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竞争。
c)禁止假冒伪劣产品的进入。
d)通过消除
在到达入口点时进行验证
e) PVoC方案的指导原则是基于技术第5条贸易壁垒(TBT/WTO),要求技术上的要求。适用于外国产品的标准也必须适用于国内工业产品。
坦桑尼亚PVOC认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
2、工厂信息联络单;
3、电气原理图(电子产品适用);
4、技术资料;
5、产品照片等;
6、关键零部件清单(整机类需要)
7、产品成份清单(金属制品和其他非电子产品适用)
8、说明书等
坦桑尼亚PVOC认证流程
1. 申请检验
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会将进口商填写的进口声明表(IDF)的数据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供应商所在国的PVOC检验执行机构。PVOC检验执行机构则会联系出口商并向其提供检验申请表格(RFC)。出口商必须完整填写申请表格连同形式发票等发送相关检验执行机构,并提供有关检验日期和地点的信息。如有可能,出口商在传送RFC表格时,同时提供测试报告及注册证书(或许可证)的副本。
2. 确定检验方式
PVOC检验执行机构将审查RFC及所附文件,并确认适合的检验方式和适宜的标准。
3. 产品检测
在确认申请人提供文件的完整性后,PVOC检验执行机构将在装运日期前安排进行产品取样和测试,测试由经授权的或ISO/IEC 17025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出口商在装运前应等待测试结果。如果出口商希望自己提供检测证书,该证书必须来自具有ISO/IEC体系的实验室或其他认可的实验室。出口商有义务根据检验机构的要求安排PVOC检验执行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见证测试。检测报告应连同实验室认可的副本一并提交给PVOC检验执行机构。测试报告必须明确地表明货物将被运往肯尼亚。
4. 现场检验
检验执行机构将会联系检验申请人并约定货物检验的时间、地点。通常采用感官检验,以验证货物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确保货物与之前取样提交实验室进行检测的产品一致。如果需要,在检验过程中可抽取检测样品用于测试,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应需等待取得测试结果后再装运。
5. 签发证书
出口商应该在检验完成后尽快提交*终发票给PVOC检验执行机构。PVOC检验执行机构将进行所有检测和检验报告的*终审核,并签发COC(符合证书)或 NCR(不符合证书)。检验执行机构在签发证书前将指出所有需要纠正的措施。COC证书只有在差异被更正后才会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