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65法案,全称《1986年饮用水安全和有毒物质强制执行法》,法案于1986年11月颁发,对加州境内的所有产品和环境进行监管,近几年,随着有害物质的受关注度越来越高,加州65法案清单中涉及的有害物质也已达约900项。
《加州65提案》管制下,什么时候需要标示警告?
当企业知道或理应知道任何人士有机会暴露于法令定义为危险的化学品时,以前是按照《加州65提案》要求,在产品上标示警告。现新规要求各种情况都需要警告标签,包括环境暴露,消费者暴露及工作场所暴露。通过互联网向加州客户销售的产品也需要警告。
美国加州环境监控危害评估办公室批准通过了针对加州65法案条款6“清晰合理的警告信息”的修订案。修订废止了加州65法案中标题27下的条款6,新规已于2018年8月30日正式实施。
《加州65提案》清单中所列1000多种化学品全部都要测试?
由于该清单上的化学物质数量繁多,有些物质未必能检测出来,同时全部测试的方式费用高昂。因此,我们并不建议把清单上1000多种化学品都进行测试,而采用从产品出发的方式,对产品中的化学物质进行评估,以完成应对《加州65提案》的目的。
一般性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主要有:
Lead(Pb)铅
Phthalates 邻苯二甲酸酯
Cadmium 镉
Formaldehyde 甲醛
Arsenic(As)砷
BPA 双酚A (禁用)
Asbestos 石棉 (禁用)
Flame retardant 阻燃剂 (禁用)
加州65办理流程:
1、 确定产品检测项目
2、 填写检测申请表、确定检测标准
3、 样品寄送、接收:由申请方安排寄送样品
4、 产品测试、5个工作日、可加急
5、 测试合格,报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