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缩写为OFCA)是香港地区管理无线电和电信设备的单位,其前身为 香港电讯管理局(Offi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缩写为OFTA)。无线电设备和电信设备在香港销售和使用,必须满足OFTA的低技术要求,该过程业内通称为OFCA认证。
OFCA认证分为类型检定和类型认可两种模式,其中类型认可适用于暂未制定HKTA标准的产品,需要认证机构根据产品参数具体鉴定;类型检定则适用于有HKTA标准的产品,目前大多数消费电子都适用于类型检定模式。
根据OFCA发布的《香港电讯设备鉴定及验证计划》,无线电设备和电信设备需要按照自愿验证计划VCS或者强制验证计划CCS分为两部分,均以目录制列明产品类别。常见的消费电子产品多适用于VCS计划。品牌商和制造商可以联系GP业务部门确认产品的类别。
在VCS目录里的电信设备和工科医设备,不需要经过类型检定过程,但制造商必须确保产品本身满足HKTA的相应标准。否则即为违反《电讯条例》,可被检控,拥有或使用不合規格無線電通訊器材的高刑罰是罰款$50,000及監禁兩年。
具体的申请流程是:制造商或者品牌商提交样品或者合格的测试报告给到认证机构,认证机构进行测试或者审核报告后颁发证书。
标识要求
根据HKCA3211规范,获得OFCA认证的产品可以自愿张贴如下label到产品上。Label上的证书号码含义如下:
ZZZZZ:OFCA分配的认证机构代码
YY:发行年份
XXXXX:该日历年中颁发的证书的序列号
OFCA(OFTA)认证流程:
文件鉴定:
1.审核所提交的技术规格或使用手册,以查证该电信设备是否有可能通过相应的设备鉴定;
2.审核所提交的由其他当局签发的类型检定证书,以及相关的测试报告,以查证是否需要鉴定该设备;
3.审核所提交的由认可测试代理商发出的测试报告,以查证是否需要鉴定该设备。
设备鉴定:
1.根据认证机构按有关HKTA规格对电信设备的样本进行测试;
2.根据认可测试代理商按有关HKTA规格或等同规格对电信设备的样本进行测试;
3.根据其他当局按有关HKTA规格的等同规格批给电信设备的类型检定,连同相关的测试报告。